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6: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整改目标: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在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时审查、同步实施和社会公示制度。自2017年4月至10月底,按照“三同时”编制统一方案18个,并按要求进行了审查。已向社会公示项目8个,其余10个正在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二是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已公示项目和未公示项目异常名录,并派出2个核查工作组共计21人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1宗探矿权存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公示信息与实地核查情况不符的问题,已列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2017年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实地核查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已下达20亿元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基础奖补资金,省级财政先后两次共下达13亿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保护资金,统筹用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其中:张掖市17.8亿元、武威市13.2亿元、金昌市2亿元。今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相关市,各部门不再单列项目预算。四是积极研究探索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机制,厅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先后3次深入祁连山保护区进行专题督导调研,先后4次赴国土资源部进行汇报沟通,安排专人赴青海、宁夏两省区考察学习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8月上旬,安排专人带领专家组成调研组,赴祁连山保护区开展矿业权退出“后评估”工作,形成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初稿,经多次征求国土资源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意见,目前矿业权退出办法已通过省政府法制办审核,正式上报省政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整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735120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