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政办发〔2018〕27号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摸清我县耕地后备资源现状,加快耕地开发复垦,增加占补平衡指标,保障我县各类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耕地的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保障我县各类新增用地建设项目用地
目前,我县耕地占补平衡报备库中占补平衡指标数量少、耕地质量等级低,我县境内的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异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等各类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已无法自行完成占补平衡挂钩,建设用地无法申报审批,致使项目不能合法或无法落地。占补平衡已成为制约我县建设用地报批的瓶颈,严重制约着我县的经济发展。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保障我县占补平衡和城乡增减挂钩工作顺利进行,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更合理。最终实现新增耕地,保障我县各类项目建设顺利合法进行。
(二)有利于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
根据后备资源调查成果,编制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省政府批准后,节余指标可用于易地建设和交易。省上已初步建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深度贫困村增减挂钩指标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可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框架内的省市开展跨省节余指标交易。非深度贫困村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的通知》(甘国土规划发〔2017〕13号)精神,节余指标可全国全省统筹交易,换回资金,为地方脱贫攻坚做出贡献。
二、明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
全面彻底摸清耕地的后备资源现状,对可开发、复垦的未利用地、灾后重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的旧宅地、废弃的工矿用地进行评价,建立可靠的土地整治项目库,有计划地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为建设用地报批和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平台运行提供充足的新增耕地保障,为保障项目建设、耕地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1.开展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委托技术单位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调查方法,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利用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用地分等定级等相关成果资料确定可整治重点范围,勾绘出影像图,下发各乡镇进行实地调查,综合考虑气候、地质、地形、土壤、水资源条件、交通区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开发条件,充分征询村民意见,分析后备资源开发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评价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建设用地的可行性,确定可开发后备资源的数量、类型、权属和分布状况。
2.建立县级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
根据各乡镇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以乡镇为统计单位,以图斑为单元,在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县级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并进行数据汇总。
3.编制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根据后备资源汇总结果,由国土、财政、林业、农业、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查并提出合理开发后备资源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土地开发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将通过评审的方案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调查范围。一是易地搬迁或整村搬迁的原旧址区,面积在2亩以上,尤其是23个深度贫困村重点调查;二是废弃的工矿用地;三是未利用地,面积在5亩以上;四是闲置堆料场或砖瓦窑,面积在3亩以上。但对各类自然生态保护区、水源地、水土流失及沙化等生态敏感区,现有林地、规划林地,以及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土地,不得纳入调查范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后备资源调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后备资源调查是保障我县建设用地报批, 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举措。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国土、财政、林业、农业、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局长张文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亚军同志兼任,负责组织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精兵强将开展此项工作。并组织辖区相关单位,搞好配合, 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达到调查的预期目的。
2.加快工作进度。要在2018年3月中旬前做好调查准备工作,2018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内外业工作,4月10日前各乡镇要按时提交的相关资料。一是各乡镇的调查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二是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汇总表;三是每个地块的照片和单体草图(技术单位以乡镇为单位绘制草图,统一上图入库),电子版资料一并拷贝至县国土局。
3.保障成果质量。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全面详细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落实地块,核实面积,绘制草图,评价开发的可行性和适宜性,形成详实的调查报告,上报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办公室。
4.加快农村住房建新拆旧工作。各乡镇在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建档立卡户的建新拆旧力度,对建了新房需要拆除旧房的农户要全面摸底调查,对已经拆除和拟拆除的旧址,一并纳入后备资源调查范围,县政府将根据废旧宅基地开发利用程度和指标交易情况,对拆除农户收回土地使用证书后按面积给予适当补助。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新建房屋必须拆除旧址,对建新未拆除旧址的,新建的房屋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不得登记颁证。
附件: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汇总表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徽县可复垦和开发后备资源调查表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序号 |
名称 |
地址(乡镇、村、社) |
占地面积(亩) |
类型 |
适宜开发用途 |
土地性质 |
使用权人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1、类型:(1)、异地搬迁或整村搬迁可开发旧址;(2)废弃的工矿用地。(3)、未利用地;(4)、废弃的堆料场或砖瓦窑。
2、土地性质:指国有或者集体。 |
徽县精准脱贫村已建新房未拆除旧房现状调查表 |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
序号 |
乡(镇)、村、社 |
户主姓名 |
原旧房占地面积 |
旧房是否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
新房是否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 |
备注 |
小计 |
已拆除面积(平方米) |
未拆除面积(平方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