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人民政府关于何艳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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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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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艳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2016年5月1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何艳平同志任县县志办副主任;
卢永强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
周维君同志任县水利质量监督和管理站站长;
张亚雄同志任县银杏产业开发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 军同志任县电子商务中心副主任;
曹鹏雁同志任县文化馆副馆长。
以上6名同志的任职时间均从2014年8月起计算。
张 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嘉陵派出所所长;
王红卫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监大队队长;
付 佳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长;
罗 娜同志任县公证处副主任;
周 琳同志任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谢鹏飞同志任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
以上6名同志的任职时间均从2014年12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徽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