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
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
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第五项:全省商品煤煤质管控不到位,仍有大量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责任单位: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目标:摸清底数、清理整改煤炭市场,健全洁净煤配送网络,强化监管,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城区及周边民用燃煤煤质管控,坚决杜绝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完成情况: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徽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徽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7527447
联系地址:徽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