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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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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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采取应急办副主任带班,应急办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杜绝值班期间脱岗现象发生。
3、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特别在接到有关突发性事件的电话、传真后,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带班主任汇报,由带班主任按事件类别,汇报政府有关领导做出批示后,立即安排抓好落实。
4、值班人员向有关部门、乡镇传达领导批示时,要详细记录对方接话时间及接话人姓名。
5、值班人员因事出差或请假时,要自行做好值班衔接工作,并报带班主任签字认可。
6、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由带班主任安排值班人员收集相关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7、应急办副主任负责处理应急办日常工作,定期按月排班,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抽查值班人员到岗情况。
8、凡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