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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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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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徽相关单位:
《徽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1日
徽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2 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 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3 应急准备
3.1 预警机制建立
3.2 预警信息收集
3.3 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发布
3.4 预警分级和行动
4 分级响应
4.1 Ⅰ级响应
4.2 Ⅱ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4 Ⅳ级响应
5 处置程序
5.1 启动
5.2 处置程序
5.3 处置措施
5.4 后期处置
5.5 新闻发布
6 应急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修订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徽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涉外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妥善处理各类涉外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境)外徽县籍公民和机构,以及外国在徽县人员、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陇南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涉外法律法规和有关条约,制定本预案。
1.3 使用范围
1.3.1 国(境)外涉徽县突发事件
国(境)外各类突发事件,威胁或可能威胁到我县驻外机构和人员、在国(境)外开展劳务、留学、因公(私)访问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1.3.2 县内涉外突发事件
(1)县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严重威胁外国驻我县机构人员安全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2)针对驻我县涉外机构及其人员寓所、袭击在我县国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在我县外国人的恐怖袭击事件。
(3)涉及在我县短期停留外籍人士的突发伤亡事件。
(4)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涉外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力保安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讲究方法,稳妥处置;依法办事,保守秘密。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外事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旅游局、外宣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规模和性质,由县应急指挥部通知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精神;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的处置预案;根据事件级别,决定或建议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确定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及分工;分析、研究涉外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做出相关决策,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具体建议;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的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查;对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案修订、补充意见;决定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报道、中外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及时照会事件当事人国家驻华使(领)馆,并协调解决使(领)馆领事官员提出的正当要求;决定其他有关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2 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分管外事工作的副主任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应急状态下的职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建议启动或终止本预案;组织、安排应急指挥部会议;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授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处置情况;研究、处置应急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常态下的职责:跟踪国际、地区安全形势,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提出预警或启动应急机制建议;掌握我县驻外机构及其人员和境外驻我县机构及其人员的基本情况;编制、完善本预案,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外事机构制定应急预案,编印应急信息资料汇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外事机构和各乡镇政府外事机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和配合。
2.3 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协同处置设计我县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外籍专家、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的突发事件。
县公安局:负责收集有关情报信息,协调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及时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对事件现场实施隔离、警戒,搞好交通疏导,并对事件开展调查取证。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涉外突发事件中死亡的外籍人员的遗体及相关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涉外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经费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协同处置涉及外籍专家、外籍专业人员、外籍就业人员的突发事件。
县商务局:负责提供我县境外企业和在徽县外籍企业基本情况,协同处置涉及我县境外企业及其人员、在徽县外资企业及其人员的突发事件。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外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政府办:履行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民族宗教局:负责提供宗教政策指导和宗教服务,协同处置涉及宗教问题和我县赴国外朝觐人员的涉外发事件及外籍宗教信仰人士在我县死亡后遗体的处理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同处置涉及外籍人员来徽县旅游和我县公民赴国(境)外旅游的突发事件。
县外宣办:负责组织实施涉外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跟踪研判国(境)内外舆论,对失实报道,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对外澄清事实。
3 应急准备
3.1 预警机制建立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和突发事件的特点、规律,建立和完善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收集、评估、发布制度。
3.2 预警信息收集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与市外办及县武装部、徽县武警中队、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等军地部门、单位及各乡镇政府对相关情报信息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加强常调查研究,收集可能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3.3 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发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可能发生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后,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研判,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
3.4 预警分级和行动
3.4.1 红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或情报证实即将发生武装或恐怖袭击。
行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有关机构和人员的安全。
3.4.2 橙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有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或局部地区发生冲突、动荡。
行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情报收集,跟踪形势动态,考虑突发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方案,必要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做好启动预案的相关准备工作。
3.4.3 黄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行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情报收集,密切跟踪形势动态,同事考虑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及初步应对措施,做好相应准备。
3.4.4 蓝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
行动: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加强信息互通,做好相应准备。
4 分级相应
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将涉外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级响应。
4.1 Ⅰ级响应
4.1.1 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100人(含)以上伤亡的国(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县驻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国(境)外驻我县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迅速撤离我县驻外机构和人员的涉外事件。
4.1.2 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配合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处置。
4.2 Ⅱ级响应
4.2.1 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10人(含)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国(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造成50人(含)以上、99人以下死亡的国(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县驻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国(境)外驻我县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尽快撤离我县部分驻外机构和人员的涉外事件。
4.2.2 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向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3 Ⅲ级响应
4.3.1 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10人以下死亡的国(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造成10人以上、49人以下伤亡的国(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县驻外机构、国(境)外驻我县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其他较大涉外突发事件
4.3.2 响应
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积极协助开展工作。
4.4 Ⅳ级响应
4.4.1 指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9人以下伤亡的国(境)外涉及我县及县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国(境)外徽县籍公民和机构人员安全及财产一般损失,国(境)外驻我县机构和人员及财产一般损失,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涉外事件;
(3)交通事故、突发性死亡、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一般涉外突发事件;
(4)其他一般涉外事件
4.4.2 响应
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事发地乡镇政府启动各自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 处置程序
5.1 启动
(1)发生涉外突发事件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建议。
(2)启动本预案的请示应包括:事件概况、启动建议、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明确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人。
(3)根据需要,可临时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工作。联合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行动处置小组、新闻宣传小组、情报信息小组、政策法规小组、善后处置小组等,承担相应的职责。
5.2 处置程序
(1)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要求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需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随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迅速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并通报各相关单位。
(3)应急处置过程中,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督促检查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4)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并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5.3 处置措施
5.3.1 国(境)外涉徽县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1)接到市政府外事办或我驻外使(馆)的事件通报后,根据要求及时核实、提供相关信息。
(2)通知县内派出单位、受害人家属。
(3)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外事办或事发所在国家、地区我驻外使(领)馆的统一安排下,协助受害人家属赴事发国家、地区处置善后事宜。
5.3.2 县内涉外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1)事发地有关乡镇政府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防止事态发展。
(2)事发地有关乡镇政府牵头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包括迅速了解并上报事发时间、规模、伤亡人数、姓名、国籍、状况、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及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情况。
(3)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事件所涉及的人员,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外办,视情况及时提出以县政府领导人员名义向受害人家属致发慰问函电的建议。
(4)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市外办,联络安排外国驻华使(领)馆事官员赴事发现场探视。
(5)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接待死亡、受伤外国人的家属来徽县探视,处理后事。
5.4 后期处置
(1)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应进一步做好相应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惩等后续事宜。
(2)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进行总结,并进一步修正和完善本预案。
(3)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需要,报请县应急指挥部批准,成立专门委员会,对突发事件的原因、有关人员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5.5 新闻发布
5.5.1 新闻发布和管理
涉外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类别,由相关业务主管(或牵头)单位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外宣办统一对外发布。
5.5.2 新闻发布管理的主要内容
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确定新闻发布口径;受理中外记者现场采访;做好境内外记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收集、整理并上报网上公众反应和外电评论。
5.5.3 新闻发布的原则和重点
新闻发布应坚持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境外歪曲性报道或造谣攻击,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6 应急保障
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协调各方面做好准备,24小时值班,确保应急状态下各种信息传递畅通、组织指挥渠道畅通,并及时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7 附则
7.1 预案修订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香港、澳门特区机构和人员的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实施。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